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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一批)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等条件。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经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纳入招聘范围。
(三)年龄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或属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经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二、引进待遇
(一)薪酬待遇。进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正常工资待遇、校内岗位津贴及学校福利。
(二)住房保障。根据需要提供学校专家教师公寓房源一套。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0日止,报名采取邮件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邮件报名的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及其他证明材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renshi@lzufe.edu.cn。
2.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2月至12月。收到求职材料后,人事处和相关教学科研单位及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通知其来校参加考核。
(二)考核与体检
1.考核。由人事处统筹安排,学科所属教学科研单位组织具体实施。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要求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操作技能和适应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评判。
(三)公示
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审批及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会议研究审定,为其办理审批备案手续。2026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人事档案未能转入学校者,当年不予审批聘用。
(五)聘用
经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五、人事处联系方式
学校人事处电话:0931-5252026
通讯地址:兰州市薇乐大道4号(兰州财经大学和平校区人事处)
兰州财经大学
2026年2月3日

来源链接:https://www.lzufe.edu.cn/info/1052/25886.htm


日期:2026/2/9 9: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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