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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选聘208名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身体及其他所需要的条件。
(二)选聘人数、岗位类型和条件
1.选聘人数和基本条件
2026年河北师范大学拟公开选聘教学科研人员208名,其中博士研究生201名,硕士研究生7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2.选聘岗位类型和年龄要求
(1)博士学位教师岗
领军人才:学术造诣深厚,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在国内外学术界具有重大影响力,能对我校的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起到开创性和引领性作用。年龄适当放宽,采取“一事一议”政策。
(2)硕士学位教师岗
年龄一般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四、选聘范围
能够取得选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或留服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报名系统接受报名。应聘者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聘系统,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按招聘公告的具体要求,在我校的教师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三)测评考核
由我校各二级招聘单位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教学能力试讲、科研水平测试等方式进行综合测评考核。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同时,由河北师范大学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资格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程序存在不符合招聘程序或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师范大学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我校本次选聘的毕业生,博士学位人员纳入河北省事业编制;硕士学位人员纳入河北省人员控制数管理。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0789111(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徐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311-80789855(河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
13832193302(只接收短信)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539(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徐宁
联系电话:0311-80789111;手机:17331123997

河北师范大学
2026年3月12日

来源链接:
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73299166042tnx&id=1


日期:2026/3/16 8: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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